古代女人的另类离婚


“离婚”直到晋代才有这个词。

《后汉书》中有这样一位女中豪杰。这位汉代女子叫夏侯,是黄允的结发妻子。当时著名的才子黄允,当地太守袁奎看过黄允的诗后说:“我能有像黄允这样的女婿,这辈子就够了。”黄允一听说机会来了,回家就写了一张休书。
突然休息的夏侯氏,如果被五雷击中,在多次恳求无法召回丈夫后,她从痛苦中吸取教训,决定在离开时惩罚这个消极的男人,让自己变得美丽。
这一天,夏侯对婆婆说:“儿媳明天就要离开黄家了,心真的有点不情愿,或者举行告别宴会(也许这是历史上最早的离婚宴会),我或者在客人面前,谈论离婚。”
这时婆婆也同情儿媳,看到儿媳说有情有义,便答应了。那天,来自四方的200多名客人来了。当每个人都举起酒杯时,夏侯在公共场合批评了黄允平日所做的丑陋事情,并责骂黄允无情无义。之后,他爬上车,扬长而去。

黄允被骂后,结局悲惨,不仅名誉扫地,而且太守面子,决定不把女儿嫁给他。
在汉代,像夏侯氏这样的人“牛”媳妇很少,要说古代妇女能骄傲地离婚,应该是在宋代。宋代妇女离婚时,不仅家里有一半的资产夫妻,还可以带走嫁妆购买的财产。因此,宋代妇女离婚才是真正的骄傲。
18岁时,李清照与太学生、丞相赵挺之子赵明诚结婚。公元1129年,赵明诚死于湖州,一段近30年的幸福婚姻就此结束。当时北宋灭亡,战争不断,李清照居无定所,身心俱疲,不久又嫁给了一个叫张汝舟的人。
张汝舟结婚的初衷是看中李清照携带的珍贵文物。当李清照不愿意和他分享这些东西时,他立刻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不仅恼羞成怒,还加上了李清照的拳脚。
因此,李清照决定与张汝舟离婚,并告知张汝舟有欺君罪。当然,判决结果是李清照胜诉,张汝舟被分配到柳州。尽管李清照因此被判入狱两年,但在当地官员的照顾下,她只坐了九天监狱就被释放了。在这场离婚大战中,李清照不仅成功离婚,而且保留了自己的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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