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各国检验处女千奇百怪的方法


在古代欧洲,尤其是欧洲中世纪,享受新娘的第一夜成为统治者的权利,占据农奴的一切,玩弄女人的手段,“初夜权”它的性质已经完全改变了。对封建领主来说,农奴中的年轻女孩是免费的妓女和不特定的妾。

妇女被埋葬和杀害“女巫”,即使很残忍,也总是对待少数女性,贞操问题可以说是对古代妇女的一种非常常见的性压迫,一种杀死无血的压迫和迫害,这种畸形的概念在现代社会仍然或多或少存在。
在古代社会,女性保守贞操往往比保护自己的生命更重要。所谓保守贞操,就是一个女人,或者一辈子不和男人发生性关系,或者只和法定关系人(唯一的丈夫)发生性关系,否则就是“失贞”。“失贞”包括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再婚和被强迫 J等等。
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女性,不适用于男性。男人和妻子以外的女人发生性关系,充其量只能说是“失德”,但没有人指出“不贞”,贞操观念是古代社会男性为女性设定的律例。
禁欲和“割礼”
女人不应该对性感兴趣,这是遵守贞操的基础。“性是魔鬼”,所以男人也应该保持警惕。基督教一直提倡禁欲,认为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工具是鞭子和棍子。隐士、修士和修女经常互相鞭打。他们认为魔鬼可以从自己身上鞭打出来。在一些修道院,一旦发现修士和女人单独相处,亲密交谈,就会被禁食两天或鞭打200鞭。
圣格雷戈里,16世纪的历史学家,在《法兰克的历史》一书中写道,法兰克地区的两名参议员有一个独生子女,并相互订婚。结婚那天,这对年轻人被带到了婚床边。根据习俗,她的丈夫认为这一切都是合乎逻辑的。他例行公事地问她为什么哭,但新娘的回答让他很惊讶。她说,即使她哭了一辈子,眼泪也洗不掉她的悲伤,因为她坚决要把她带走“男人没有玷污的小身体”献给基督,现在,她谴责自己的毁诺,成为凡夫俗人的妻子。她为自己的“悲惨命运”悲伤已极,哭着把这些话源说出来,终于让新郎大受感动,并宣布:“如果她想戒掉肉欲,我没有异议。”新娘非常感激,他们手握手入睡,所以他们保持童贞,分享婚床直到死亡。这件事被传为一个故事,圣格雷戈里似乎相信这一点,并以极大的热情在书中描述了这一切。
如果说上面提到的还是一些的话“特例”,然后对女性实施“割礼”这是古代许多地区和民族之间更常见的现象。施行“割礼”目的是封闭女性的阴户,使男性无法控制“进入”,从而维持女性的贞操;或切断女性的性敏感部位,使她们失去性欲,从而维持贞操。这种做法在古阿拉伯、埃及、东非等地广受欢迎。
例如,东非的一些部落对青春期的女孩实施了这样的贞操保护:割伤她们两侧的大阴唇,然后让她们长时间躺在固定的位置,直到伤口愈合在一起,完全关闭阴户,但插入一根小管排出尿液和月经血。结婚时,将其切开一小部分,生育前才完全切开,但产期一过,再次进行手术,封闭大部分阴户。
还有一种“割礼”是切断女性性器阴核、阴唇(主要是小阴唇)的一部分,认为这会使她们的性敏感性变得迟钝。这些地方的女性大约在8到123岁时被施用“割礼”。在东非的15个种族中,大约有9个种族“割礼”至于切除的习俗,有很多种方法。有些部落把针放在阴核上,然后用线拉起来,用剃刀切断。至于阴唇,用力拉长,用剃刀或玻璃碎片从根部切除。女子被施以“割礼”当然,有些人甚至在这个过程中晕倒,就像被酷刑一样痛苦。当行过“割礼”之后,用冷水清洗伤口,涂上牛奶。在伤口愈合之前,他们必须睡在另一个隔离的小屋里。
当然,女性必须承受这种巨大的痛苦是被迫的,这不是来自她们自己的需要,而是来自男性对女性贞操的需要。
婚前验贞和初夜权
婚前验贞在古代很流行,即丈夫或亲戚朋友检查新婚妻子是否是处女,即丈夫是否有处女“初次使用权”。既然女人是男人用的物品,她应该是“新货”,如系“旧货”,即使只被别人用过一次,也要大大地去“掉价”了。
同时,这不仅仅是物品“价值”问题,还涉及到,如果一个女人婚前不贞洁,那么婚后就不可靠了;既然婚前和别人发生过性关系,婚后生的第一个孩子很可能是“野种”。在人类从群婚杂交向个体婚姻制度过渡的过程中,有些部落有“杀首子”这种趋势是因为当时群婚杂交的残余仍然存在,女性的婚前性行为并不少见,但个人婚姻制度和私有财产的继承要求孩子必须来自男性的血统。因此,为了防止妻子结婚后生下的第一个孩子是“野种”,不分青红皂白地杀死孩子。
在古代,婚前验贞、鉴别处女的方法有很多,很多都是荒谬而不科学的。
在古代,婚前验贞、鉴别处女的方法有很多,很多都是荒谬而不科学的。
比如匈牙利齐格纳人的新郎要在新婚之夜叫新娘赤脚踩菩提树做的小圆板。圆板两侧都有图片:一侧的外圈是锁着的,这意味着妻子被丈夫锁着;两座十字塔表示不幸。中间的圆圈象征着肉的欲望,下面的蛇象征着诱惑,下面的塔表示丈夫在塔上监视妻子的贞操。另一面画的花象征着爱,下面两根棍子象征着对忘爱主义者的惩罚。他们相信失去贞操的女孩踏上这块木板会立刻发生灾难。
还有一些齐格纳人,新郎在新婚之夜把黄杨树枝戴在三只剥皮的喜鹊头上,藏在新娘的枕头下,认为如果他的妻子是纯洁的,他可以睡觉,否则他会在胡说八道中承认过去的不忠。
墨西哥的托人在订婚仪式上,未婚妻应该坐在新椅子上,以表明他们是贞洁和纯洁的。贞洁表白仪式结束后,很快就会真正结婚。在新婚之夜,新郎实际上检查了新娘的贞操。如果她被证明是贞洁的,即使婚姻最终实现,如果她被发现“不贞洁”,然后婚事就这样吹了。
假如女人在新婚时被认为不是处女,结局往往是悲惨的。
《旧约·申命记上说:“新婚妇女,如果不是处女,应该用石头打死。”《旧约·《利未记》还规定:“所有祭司的女人,如果有行淫,都应以火焚死。”
在阿富汗的一些地区,它一直很流行“落红”崇拜,如果新婚初交未见,“落红”,也就是说,被认为是一个不忠的女人,新郎可以休息她,甚至处死她,女人的家人不应该有任何异议,但也送新娘的妹妹代替,如果没有妹妹可以代替,那么补偿很多财产,以表示感谢。
如果印度南部喀拉邦的乌拉坦部落证明新娘不是处女,她会被关在恶心的厕所里呆一晚上。新娘经常晕倒在粪便池里,这被认为是对她的惩罚。
既然女人已经成为男人的附庸、玩物和私有财产,既然女人已经成为男人的附庸、玩物和私有财产“处女之宝”—-处女贞操如此珍贵,一些有钱有势的男人不仅仅是想占有自己的妻子“处女之宝”,占有更多“处女之宝”。有些人热衷于花几倍的价格嫖娼处女妓,为这些处女妓服务“开苞”,就是这种心理反映。初夜权在古代长期盛行,也与此密切相关。初夜权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
在古代,有一种习俗,即新娘必须在新郎以外的男人在第一次婚礼的第一天晚上享受,她的处女身体必须由其他男人来“破瓜”。日本学者二阶堂招久曾写过《初夜权》一书,对初夜权的定义如下:“结婚时,一两个以上的男人习惯先和新郎一起睡觉。还包括那些达到精通期或将达到精通期的女性,在结婚前,由特定的人来尝试。”
新娘的第一天晚上被新郎以外的男人打破是一种极大的耻辱。这是对女性的典型压迫、占有和玩耍,这是任何现代人都无法忍受的。然而,这种事情在世界上许多地区流行了很长一段时间;调查欧洲的历史档案,几个国家直到18世纪才消除遗产,一些俄罗斯地主直到19世纪末才行使初夜权。直到现在,世界上少数未开化的部落仍然存在这种现象。
在欧洲的中世纪,享受新娘的第一夜成为统治者的权利,成为占有农奴一切,玩弄女人的一种手段,“初夜权”性质完全改变了。对于封建领主来说,农奴中的年轻女孩是免费妓女和不特定的婊子。法国把“初夜权”称为“张开大腿权”,这种习俗已经保存了几个世纪。
在德意志查理曼大帝统治的王国里,农奴中的年轻女孩都住在领主的前房里,让她们走吧“破瓜”。苏黎世州议会1538年发布的公告称:“领地的所有人——领主有权与即将结婚的农民(小租户、农奴)共度一夜,新郎也有义务向领主提供新娘。若不愿,新郎将向领主支付约4.3马克的赔偿费。”在德意志拜恩地,新娘向领主支付的赔偿金是“能装下臀部”大锅,还有“和臀部一样重”奶酪,新郎必须付给领主的高级夹克或毯子。
这种赔偿就是所谓的“结婚税”,在德国意志中这样做“初夜权”赔偿金称为“孔守钱”、“新床钱”、“极印金”、“女金”、“脐代”。若不履行上述规定“义务”,婚姻不能得到公证人的认可,也不能得到主人的许可。这是人类历史上非常丑陋的一页。
此外,一些初夜权的转让也具有利益交换的性质。《黑色性行为》一书记载:“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落有一种公开拍卖女孩初夜权的习俗。当他们的女孩到了成熟期,她们的初夜权应该卖给买家。女孩全身裹着衣服,被抬高在部落巡回,然后跪在部落广场的伞下,旁观者可以以适当的价格和女孩一起过夜。”这样,卖初夜权的代价就成了少女嫁妆。此外,为了避免邻近部落的侵略,苏丹南部的部落将女孩的初夜权交给了邻近部落的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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