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民间婚俗亦讲究"非处"不娶


南宋偏安一角,治少数民族居多,婚俗原本不同。由于理学逐渐繁荣,逐渐融入四夷,后期五六十年倡导世界,对新娘贞洁的要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婚姻习俗也趋同,如重视义理、贫穷、爱富人、“非处”不结婚,闹洞房等等,开始普遍。本文介绍了几个有趣的故事,并进行了解释,让每个人都有一个直观的理解。
宁宗时期,江西南昌有两个兄弟姓杨,弟弟叫杨念古,弟弟叫杨好古,都是秀才。杨念古聘请关姓女子为妻,不想还没结婚,女子就病了。也许是因为病得很重,女家以妹妹代姐结婚了。结婚当天,杨念古观察到这个女人没有病容,于是仔细询问,媒人无法,只好实相告。杨念古很失望,心想,我雇了一个病人,放弃了不公正,恐怕会加重她的病情,导致死亡,但她姐姐已经到了我家,怎么办?没有退款的理由。于是,杨念古和女家商量,让已经成为新娘的妹妹嫁给弟弟杨好古。他自己又娶了一个病人,当时那个女人真的哭着要死,而且在接吻后的几年里,她的病竟然逐渐愈合,这对当地来说是一件大奇事。
在这个故事中,赵炎认为杨念古的行为是重视义理。因为“聘定”这是父母命令和媒人话语的结果。违反这一规定是不礼仪的,雇佣的女儿生病了。如果她放弃了,那也是“不义”。在这方面,尤辽是南宋中兴四大诗人之一,是一位积极的倡导者。
尤浩在泰兴任命中判决了一起民事案件:一个村庄的农民有两个姐妹,姐姐去世了,姐夫想娶姐姐作为继室,父母已经同意了,但姐姐就是不愿意。因此,姐夫以妻妹不尊父母的命为由向县政府起诉。尤辽在审案时,问妹妹为什么不同意,她回答说:闺房里夫妻之间的事情不够外人道,圣人也是如此。如果我嫁给我姐夫,我就知道我姐姐的闺房。这对我妹妹来说是一种耻辱,不仅不合理,而且不公正。尤辽听后深以为然,是驳回了姐夫的诉状,并称赞了姐姐的义理之举。
南宋仍然是一个婚姻繁荣的时代,基本上遵循了北宋奢华的婚姻习俗。在之前的文章中,我曾经描述过北宋科举考试期间抢婚的习俗,女家百般炫富,旨在吸引中举的士子娶自己的女儿。到了南宋,这种习俗开始了“平等”比如在广东、江苏等地,男方不仅看重女方嫁妆丰厚,女方还大肆向男方要钱。至于双方的性格,他们往往不在乎。双方写草帖,谈条件,然后缔结婚姻,结婚礼书成了商品交换的契约,“礼品书是同文券”,真的有点猥亵。
广东香山有一个郑家村,据说它的始祖郑某是南宋度宗时期的人。到了70岁,郑某还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已经结婚了,他把一生积累的田产契据都给了女婿,按照女婿的家庭养老。几年后的一天,他和公婆一起散步,孙子来喊吃饭。他以为是在叫他,就答应了。结果孙子说不是叫他,而是叫爷爷。郑某听了心里很不好意思,下定决心另找出路。
郑某找了一个把田契从女儿那里骗回来的理由,然后离开,在房客家过夜。晚上和房客聊天,反复用眼睛看着房客的两个女儿。这个房客的两个女儿都已经15岁了,有点漂亮。房客终于明白了郑的意思,觉得这个老人很有钱,没有孩子,可以爬这个亲事。当晚,双方与媒人达成协议,解释财产所有权等条件,签订合同,房客同时将两个女儿嫁给了他。一年后,两个女人生了一个男孩。郑活了90多岁,看见两个儿子结婚了。后来,孩子们自成村庄,被当地人称为郑家村。
在广东提点刑狱时,杨万里曾发布“训俗条约”整改习俗,特别提到当地婚姻财富的坏习惯:双方“但以夸多斗争为事”,男方要求女方嫁妆丰厚,“金珠彩币必须充满”。女人重彩礼,“花轿珠灯必须填满街道”。“因此,有索开门钱的人,有索盘头费的人,各种坏习惯,无可枚举。”以至于发生了伪造彩礼嫁妆、抢硬嫁、悔亲改适等案件,导致男女婚姻失败,缺男怨女成为社会问题。
虽然新娘的贞洁要求由来已久,但福建、云南等少数民族聚集的省份并没有形成固定的道德标准。由于南宋理宗皇帝崇尚理学,地方官教育了所有人,妇女“专一”守贞之风立刻蔓延到各地,偏远的人也受到了影响。新婚之夜,检查新娘是否是处女,如果是处女,婚礼一切照常进行;如果“非处”,夫家的动静消失了。
如度宗时期,福建厦门有汉族李姓人家嫁女于一蛮族头人,蛮族头人以新娘相貌不好,很不满意。新婚第二天,借口女子不是处女,不举乐(蛮族也举乐,赵炎觉得很奇怪),让媒人把女子送回娘家。这个女人从小就失去了母亲,和她的兄弟姐妹住在一起。她的嫂子知道这个女人从来没有和这个男人有过皮肤亲戚,并悄悄地询问了这个女人的新婚之夜。原来蛮族新郎没有和她住在一起。嫂子说,如何证明我们的嫂子不贞不贞?于是把这件事告到县里,县官派人核实,女孩还是处女。于是命令蛮族头人鼓乐齐奏,把女子迎回家,保存了这段婚姻。
南宋还在笔记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云南某地有一个焦的女人,她已经被雇佣了。有些人爱上了她,想娶她为妾,所以他去苗族丈夫家散布谣言,说她不忠诚,在外面很好。于是苗族丈夫家提出毁婚,焦氏之父起诉官府。无奈散布谣言的人布局,不仅有证人,还有自承“奸夫”者。焦氏见事急,请邻家老妇人把她带到丈夫家,遇见未过门的婆婆。焦说,与其在官媒面前见官出丑,不如在你面前出丑。女贞和不贞可以请你亲自验证。于是关门脱衣,请婆婆亲自检查。果然,这个女人还是处女,赵炎以为傻子也知道结果,案子不审就明确了。
南宋妇女的处与非,不仅关系到双方婚姻的成败,也关系到整个妇女家庭的荣誉。比如当时很多地方的婚俗,新娘在新婚之夜为新郎脱靴,新郎给新娘一块白帕,用来保留新娘。“落红”。如果新娘当晚落红,合族大喜。三天后,当你回到门口时,你必须把烧猪送到你母亲的家,富裕的家庭甚至把烧猪送到几十头。因此,女家在嫁女之日,多么紧张,怕烧猪不行。如果烧猪不来,家人会对坐哀叹,引起极大的羞辱。烧猪一到,全家人都会庆祝,大张旗鼓地欢迎烧猪,以为是家庭教育好,不辱门户。把烧猪送给亲戚朋友,加上几个红馒头,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麻蛋”。
更有甚者,在一些地方,新娘接到婆家后,不举行任何庆典,直接送到洞房,也就是和新郎一起睡觉。家人、亲戚和朋友都在新房外等候。看不见新娘“喜帕”,人们总是不道贺。比如新娘不贞,不仅是喜事,更是大辱。少公顷,新郎从房间里出来,手里拿着一个红色的盘子,上面盖着红布,里面装满了新娘的红色“喜帕”了。这时,新娘家里已经准备了一辆大轿子在门外等候,新郎拿着喜帕直接登上轿子,去新娘家报喜。若新娘不贞,则二话不说,直接逼其上轿回家,接下来就是双方打官司、索还聘礼等纠纷。在这里,新婚夫妇交拜成礼,都要等到有了“喜帕”在那之后,可以看出,处女问题在南宋已经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了。
南宋民间婚俗中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所谓的“闹洞房”。到目前为止,到处都保留着闹房的习俗,很多地方还保留着闹房时对新娘、新郎甚至公婆进行整治的情况。
南宋各地,比较文雅的闹洞房,当推醴陵,“是夜晚,在众宾集房里,歌诗赞烛,闹房”。许多其他地方,则多方戏谑,无所不能。江苏淮安闹洞房,将客人分为儿童和成人两组,请能言之人特别接待婚礼之家,儿童闹洞房主要是唱歌“闹房歌”,歌词涉及男女,“多难以忍受的语言”。成人组主要针对新娘,“淫词戏语信口而出”,“任意调笑”,一般男人都会听之任之,无奈之下,有些地方甚至有越闹越受男人欢迎的情况。例如,在福建省石澳地区,该男子邀请了六名美丽的青少年来迎接婚礼,称之为“替新郎”,女方请了几个女伴,叫做“新阿姨”。新婚之夜,为新郎和新阿姨们聚在一起喝酒,“调侃嘲笑,无顾忌”。
值得注意的是,南宋闹房习俗中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那就是人们的话题和行为都与性有关,闹房的动作和歌词都有很多性意义。最典型的就是湖南衡州闹洞房,除了命令新郎新娘做一些类似男女交欢的动作外,还有一个内容就是“打传堂卦”。主要是邀请村里最搞笑的人扮演堂官,旁边站着一班差役。在命令下,新郎、新娘和公公婆婆被带到法庭上跪下。堂官命令公公婆婆当众教新人如何做爱,说明男女结婚时如何做爱。公婆两人说完,还要让两个新人重复一遍,如果不听话,可以用鞭子动刑。当地有时还在结婚之日邀请一两个长相出众的人“伴娘”、“喜娘”等等,吸引人们的注意,让游客随意调笑,甚至发生一致,无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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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婚礼习俗 其实隐藏玄机这种洞房习俗有一个基本特征,那就是性戏谑。在今天的人们看来,它当然是非常不文明和不雅观的。但在南宋时期,这种制造洞房的习俗实际上起着性教育的作用。
在中国古代,由于男性与社会的接触,性教育往往是自然完成的,而女性则不那么容易。在“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在科学原则下,许多女孩到了结婚的年龄,对性问题仍然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在这种情况下,即将结婚的日子,在新娘这边,她的母亲将解释她的性问题;在新郎这边,父亲将承担这项任务。但在那个时代,即使是父母,有些话也不容易说。所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使用“压箱底”近年来,江浙等地发现了许多这样的南宋实物,有些人隐藏了所谓的性事物“春宫画”,也是这个用途。另一种方法是通过制造洞房来解决性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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