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房中术:欲不可早


简而言之,欲不早意味着性生活的开始不应过早。中国是文明礼仪之邦,一方面认为男女结婚是天经地义的,“归妹,天地大义也,天地不交,万物不兴”(《易.一方面,她反对男女不亲,认为这是礼貌的表现。因此,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来看,婚姻的开始象征着夫妻性生活的开始。新娘之夜是性生活的起点,处女一夜之间变成了女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欲不及早的内涵是不适合早婚。

古人早就观察到,人的生殖能力、性功能和性器官的发育只有经过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才能完全成熟,而生殖能力并不意味着性生活条件已经形成。前面已经说过,素问.上古天真论说,女人二七天到,月以现在;男人二八天到,精气溢泻,阴阳和可能有孩子。因为在这个阶段,男女都有生殖能力,阴阳交合也可能怀孕。但是人的性功能和性器官并没有完全发育,不适合结婚,而是过早结束性生活。男女肾气平均,真牙生长极,标志着男女发育成熟,此时才考虑婚姻大事。于是南齐《楚氏遗书》.问子篇写道:“男女必当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聚;女虽十四而天至,必二十而嫁。都欲阴阳完实……”现在已经证实,在这个年龄结婚是符合生理要求的,从男女性功能的发展和变化来看,男性大于女性10岁左右,这也符合男女的生理现实。可见,从生理发育的角度来看,女人天贵未裕,不能接近男人;男人的方苞不开,不能接近女人。
人们很清楚,婚姻意味着新家庭的诞生,生孩子,承担父母的责任。这不仅是婚姻的生理功能,还需要知识和才能、社会实践经验和处理各种重大事件的独立决策能力。因此,它必须具备心理和社会压力。但古人认为,这种知识和才能的积累,心理素质的提高,也要经历几个阶段。《礼记.曲礼》说:“人生十年幼,学习;二十日弱,冠;三十日壮有室”。有房就是妻室。因为这时“男人三十而冠,开始学礼,可以穿衣服,舞楼,行孝地,博学不教,内而不出……始理男事”(《礼记.内则》)。对于女性来说,她们应该有“通过编织纺织成就,文章的美不如上不孝于阿姨,下不能事夫养子”。也就是说,男女结婚时要有独立于社会的能力,能够承担起做父母的责任。古谓“三十而立”。只有在事业成就和身体发育最充实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婚姻事件。对国家、家庭和自己都有好处。为什么不呢?因此,古人认为男人三十而有房,女人二十三而嫁,是最合适的婚龄。这在今天看来也很科学。因为他不仅包含了身体发育的内容,还考虑了人的社会实际能力。目前,我国法定结婚年龄下限为男性22岁,女性20岁,鼓励和提倡晚婚晚育。这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之一。

但崇尚多子,也是古代的遗俗。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观念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儒家信条有着深远的影响,至今仍像一个幽灵在人们心中徘徊,以历代皇帝为代表的上层统治阶级“重国广后嗣”,娶未成年少女为妾,希望子孙繁衍昌盛。但往往事与愿违。道理在于“未发夹的女天桂始至,已近男性,阴气早泄,未完而伤,未实而动,交而不孕”(楚氏遗书.问子篇)。发夹是女人束发用的发夹,女人到了十五岁才能插上发夹,以发型为许婚的象征。未成年女孩,因未发育完成,阴精早泄,所以不孕。关于这一点,《景岳全书》.子嗣.十机指出:“童稚是女人的时机。方包萼,生气不舒服,甫童甫夹,天桂未裕。有没有可以种植的未实颗粒?未足之蚕可为茧吗?努力工作,而年衰者能等待吗?也不知机也可以。”所谓时机,就是掌握男女双方成熟的蚕能吐丝作茧。这里没有抓住胎孕的机会。少男少女,发育不成熟,等于花还只是花蕾或花蕾,生发之气不舒展,肾精肾气不充足。没见过未成熟的果实可以用作种子,也没见过未成熟的蚕能吐丝作茧。这是因为没有抓住胎孕的机会,所以不孕。即使偶尔怀孕,“而子脆不寿”,不符合优生原则。因此,甫童甫发夹,不能过早破阳,不能过早泄阴。
尤其令人担忧的是男女“交合太早,天元破丧,乃英天由”。男人以精为本,女人以血为本。“男人破阳太早,伤精气;女人破阴太早,伤血”,精伤肾,血伤肝,肝肾亏损,根本不固,是疾病的原因。而且,这种病理性的损害不仅限于年轻时,还表现为壮年和老年。万氏家传养生四要.《寡欲》指出:“今天的男人,方其少,不到二八而御女,以通其精,精未满而先泄,五脏有不满,他日有难形状的疾病。至于半百,其阳痿,求女强合,则隐曲未得,先泄。及其老年人,其精益消耗,接近女性耗尽,肾脏精华不足,脏器精华不足,骨髓,所以脏器耗尽,尿滴,大便干燥,髓疲劳头软,腰痛,尸体生活在气体中。”所以“年轻时戒掉在色”,挺有见地的。
阴阳和合,男女交往,是自然之道。但男人必三十而有房,女人必二十三而嫁,在养生延年,是孕育优生的好处。方苞方萼,生气舒展,男阳女阴,天贵丰富,可以接近男女,女思男,所以“欲不可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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