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剩男剩女是怎么生活的


在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古代,由于价值观、贫穷、出身、战争、制度、生理等原因,造就了无数难以被后人观察的剩男剩女,古称“独”,与“鳏寡孤”并列。

大禹,剩男剩女励志榜样。《吴越春秋》载:“禹三十未婚,行到涂山,恐时之暮,失去了制度”。作者:谷正中
“在河之洲,关关菊鸠。淑女,君子好恋。”孔子在现实历史中并不古板。他在20岁时嫁给了一个知道食物和颜色的官员。在编辑《诗经》时,他把唱男女结合的《关绥》放在首位。他的目的是说服剩下的男人和女人不要迷恋可以放纵的青春。
不幸的是,事与愿违。《诗经》·周南·汉广》记:“汉有游女,不能求思”。有人认为“游女”就是剩女——孤独的女人不接受男人的婚姻,有自己的想法。这些披古风悠闲地随舟飘荡在清清汉水中的女性,可能会追求与自然融为一体的自由,愿意为无所归依的剩女。
真实的历史比《诗经》更骨感,更注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古代,由于价值观、贫穷、出身、战争、制度、生理等原因,造就了无数难以被后人观察的剩男剩女,古称“独”,与“鳏寡孤”并列。
男的通常叫“单身公”、“单身佬”、“逸夫”、“喇唬”、“光棍”、“打光棍”;女的叫“姑婆”、“老姑婆”、“自梳女”和“不落家女”等等。1949年以后公开出版的物称“大龄青年”,表示不歧视。1949年以后公开出版的物称“大龄青年”,表示不歧视。
大禹,剩男剩女励志榜样
未婚多大年龄进入剩男剩女之列?周代有“男三十,女二十”婚姻就是这样,传说中的人物就是这样——大禹。
《吴越春秋》载:“禹三十未婚,行到涂山,恐时之暮,失去了制度”。当时30岁时最忙的公务员来到涂山参加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深刻认识到婚姻的重要性,于是娶了涂山结束了孩子。大禹确实是剩男剩女励志的榜样,但从古代人均年龄较低的角度来看,男人不太可能在30岁结婚。一般来说,20岁以后不结婚就是剩男。
孔子认为“男人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人十五而嫁,有造人之道”。
历代也有适婚年龄的规定。越王勾践有令,“男人二十不结婚,女人十七不结婚,要罪父母。”晋武帝泰始九年(273年)令:女年十七,父母不嫁,使长官配之。北周武帝有诏:从现在开始,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军民以时结婚。
《古意》记载了大唐诗人李高,“辽东小妇年十五”,李白的《长干行》有称,“十四为君妇”,后来玄宗有了智慧“男人十五岁,女人十三岁,听婚姻”。司马光在《书仪》中说,大宋时期,“婚龄男16岁以上,女14岁以上”。正如司马光所说,元明清后。
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子十六岁以上未婚“大龄青年”。
梅妻鹤子,剩男某格高
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中国传统社会,不同意这一主流价值观的剩男剩女需要勇气。
也许东汉道教的创始人张道陵是中国第一个因为信仰(为了长生不老)而成为剩男的人。佛教传入后,北魏朱士行(法名八戒)是汉人世界第一个归佛门的剩男。他也是第一个从西行学习经文的和尚。几千年后,在吴承恩的作品中,他从“朱八戒”变得又蠢又懒“猪八戒”。
第一个女尼是东晋彭城(今徐州)的仲令议。她的父亲去了武威太守。她听了洛阳来自宾国(今克什米尔)的高僧智山讲佛后,致力于为佛,并于公元357年被戒。后赵有女尼在五胡乱华时在都城邺修行,前燕时多达200女尼。
在儒家统治的世俗社会,这些剩男剩女不入流,但北宋的林布把世界的力量提高了几公里。
处士隐居杭州孤山,不娶无子,植梅放鹤,说“梅妻鹤子”。他的诗《山园小梅》中有一句名句“疏影横斜水清淡,暗香浮在月黄昏”,是梅花的生动写照,是千古绝唱。南宋孤山修建皇家寺庙,只留下他的坟墓。
根据冯志先生的研究,杜甫也是一个剩男。他三十岁后娶了妻子。在剩男时期,杜甫的身体和灵魂充满了大唐的雄伟魅力和家族贵族的遗产,没有汉人以孝道和隐藏的形式赢得声誉的功利色彩。
齐眉举案,好大一块牌坊
主流儒家思想似乎不想放弃对剩男剩女的关心,于是在这个世界上建了一座牌坊,挂了牌匾,写了一本书“举案齐眉”四字。
故事男主角姓梁鸿,字伯鸾;女主角姓孟,叫孟光,字德曜。梁洪的父亲是城门的校长,被命名为修远伯。他早逝。他太学毕业后在上林园养猪(不要认为北京大学毕业后养猪很棒,梁生早就做过)。他不小心着火烧毁了邻居的财产。由于家庭贫困,他不得不给邻居一扇门。世人闻其贤德愿与之结婚而不得。
同县一位三十岁的老剩女,体肥而黑,力可举臼,非贤如梁鸿人不嫁。长得丑,眼光还是很高的,典型的自恋人格。但没想到,两人真的结婚了,梁鸿嫌孟女衣绮,敷粉墨,估计是觉得她长得这么丑,越打扮越不舒服。于是猛女变装束着布衣,隐于世,与鸿生举案齐眉。
孟光应是历史上第一个明确记载的剩女。但以后学她的样子“非贤不嫁”还有一些故事,比如“范进中举”胡屠户,看到50多岁的老女婿被举人炫耀:“想到我的小女儿在家,长大到三十多岁,有多少富裕的家庭想嫁给我,我觉得我的女儿似乎有点幸运,毕竟,嫁给一个主人。今天真的很好!”
原来范进的媳妇也是三十多岁的老姑娘,屠夫的女儿最终只能嫁给一个贫穷的老孩子。
宫女4万,不见者36年
后人在考察大清时期东北的婚姻状况时写道,“男女十三四岁结婚,到二十岁以上结婚,都是穷人。”一句话道破天机,贫穷造就的大龄青年是历史上剩男剩女的主流。
女人因为家境贫寒不能结婚,白居易有诗:“绿窗贫家女,寂寞二十多。荆钗不直钱,衣上没有真珠。几次人欲聘,临日又犹豫。”当时纺织女工是剩女的主力军,元祯的《织妇词》告诉我们:“在家头白双女儿,为了解挑纹不能结婚。”
有点漂亮可以卖进宫里,汉元帝刘氏后宫多达3000人,《新唐书》记载“开元、天宝中宫的嫔妃大概率达到4万。”他们经常出现在富有同情心的文人的诗中。杜牧《阿房宫赋》云:“雷霆乍惊,宫车过也。远听,再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肌一容,尽态极妍,曼立远视,望幸焉。三十六年来,有不见者。”
只有一个成为武则天,成为皇后的人很少。明代偶尔会有一两个宫女因为皇帝的荒淫而播下龙种的传说。例如,明隆庆帝临时起意欢迎宫女李氏,播下龙种万历皇帝朱义军;万历皇帝在慈宁宫解手时,打破了小宫女王的瓜,生下了王子朱常洛;明宪宗15岁登基后,他痴迷于山东青州聊城孙太后宫的宫女万贞儿。
更多宫女的命运,如白居易《上阳白发人》所说:“上阳人,上阳人,红颜暗老白发新,绿衣监使守宫门,一闭上阳光多少春。入时16年60日,玄宗未年初入选。”
长期在宫廷幽禁,不能过正常的家庭生活,怨无聊,宫女和宫女,或者太监和宫女“夫妇”,搭伙共食。关于这个群体“对食”黑暗的一面,从汉代到明代,历史书籍和笔记不断记载。
不能进入宫殿或有姿势的人“妓”。并非所有的妓女都像薛涛、红拂女、鱼玄机、公孙阿姨、李娃、霍小玉、玉笛、杜秋娘、苏小晓一样。宋徽宗最喜欢的李师师,宋理宗最喜欢的唐安安,明朝的刘,侠义勇敢的李香君,或者留下几卷诗,各种风情,美谈一段。但更多的是“老板嫁给了商人妇”,空弹琵琶,也许月亮从西边出来,才能遇到白居易这样的知己。
“打光棍”,做政府的爪牙
汉代聘皇后的礼金是金二万(铜钱),虽然厚,皇帝从不缺妻子。蒙古人在统治时期明确规定了雇佣金钱,“上户一百贯,中户五十贯,下户二十贯。”这笔礼金对普通人来说并不轻。大宋时“不能聘请里巷的民贫”,诚实可怜的男人孤独一生,幸运的人也可以“引伴为妻”(即同性恋)。
殷商称这种剩男为自宫后入宫脱贫致富。“寺人”。这个群体有多大?唐中宗时,太监总数增加到3000人,七品以上的人多达1000人。玄宗时,宦官多而滥,只有四五品的人多达1000人。明日启三年,征募3000名太监,结果多达2万名应征者,“编制办”必须扩大1500人,其余安置在北京郊区南苑的收容所。据《山堂别集》一书记载,一个村子里有900名男子净身准备入宫。
清光绪帝时,太监多达9000人,由于财政匮乏,不得不裁减编制,最后留下1900人,宣统帝时宫有500人。
此外,一些天性倔强的穷人,成了唐宋街头的闲人,帮忙。“光棍”明代不是中性词,专门指这种闲人,也叫“逸夫”、“喇唬”、“打光棍”。他们与政府勾结,充当爪牙,其实是二流子、地痞、无赖。明朝有两个名字“打光棍”王宇、王海,他们的日常工作是在通政司和兵防衙门前拦截起诉的平民和囚犯。
军营也是一个庞大的剩男集中营,所以后世很流行“当兵一年后,母猪变貂禅”一说可以作证。如果遇到好老板,老兵可能会成为一个家。宋代镇江妓女韩香与叶姓将军的公子交往。由于身份原因,叶将军不允许他们结婚,并将她许给了一位听话的老兵。但是老兵没有福气,韩香迷叶公子自杀了。
青衣半世,然后只影空房
许多历史学家不承认中国有严格意义的西方奴隶制,但奴隶制长期存在是事实。奴隶是历史上剩男剩女的又一主力军。
晋朝的女仆不仅婚姻不能独立,而且生活也时有危险。他甚至在宴会上杀了他的女仆。唐元明有明确规定主仆不能结婚。
近世奴隶制在一些地区非常流行。明时广东人林月岩非常同情这群剩男剩女,“十无一二的人家畜奴,以及吉而嫁。常常停留淹固,浪费岁月,到三四十岁,犹不知正夫妻之伦,完室之好。”徽南人多地少,丈夫一般出去做生意,所以奴隶很受欢迎,“妇女持家政,以男仆入室为嫌,畜丫鬟无配,甚至终身不享。这种风休宁是最重要的。”
也有少数幸运的丫鬟。魏晋时期名人裴秀是尚书令裴潜魏与灶丫合生的,宋朝名臣陈、潘良贵都是丫鬟生的。
明御史大夫吉秉中儿子吉之任在游虎丘时迷恋上一位官员的奴隶秋香,卖身为奴与秋香接触,看官对这个情节感到熟悉吗?后来,小说家们用唐伯虎代替了吉之任。
清人陶舒与黄氏有婚约,婚礼当天女家悔婚,黄家丫鬟主动“调包”被陶家娶回却不知道。陶舒后来中进士,成为两江总督,这位丫鬟勇敢地抓住了自己的幸福,不仅告别了剩女时代,还为自己的出身而奋斗。
毕竟,幸运的是少数。大多数奴隶都过着生活“白发盈头,还是双丫鬟;青衣半辈子,然后只影空房”孤独的生活。清朝潮阳陈家的家奴金祥,在陈家衰落的时候,不仅没有离开,还帮助陈家凭借自己的商业技能再次致富。40多岁的时候,他仍然没有结婚,然后死于疲劳。金祥是孤奴的经典榜样。
“自梳女”,原来“不落家”
五代后,周恭帝显德六年(959年)有一个女子社团“女人社”,但女性独身主义的流行是近世之事。广东的“自梳女”与“不落家女”是中国女性独身主义的先锋。
自明代中后期以来,由于丝绸产业的兴起,为女性提供了独立谋生的机会,一些女性像已婚妇女一样卷起头发“自梳女”,说明一辈子不结婚,也叫“马姐”、“姑婆”(这是贬称,宋代非主流身份和职业的女性被称为非主流身份和职业“三姑六婆”,“三姑”指尼姑、道姑、卦姑,“六婆”指牙婆、媒婆、师婆、虔婆、药婆、稳婆),死后称“净女”。
从晚清到民国早期,这种气氛达到了高潮。
从晚清到民国早期,这种气氛达到了高潮。比如番禺南村一年只有几个女人结婚,到1909年甚至没有人结婚。根据1953年的调查,番禺第四区大龙乡有2028名妇女,其中自梳女245人,占12%。
2012年12月25日,顺德成立均安冰玉堂“自梳女”博物馆。《羊城晚报》报道了广州天河棠下是否还有自梳女。
“不落家女”指有婚约还不去丈夫家的女人。她们与“自梳女”南粤也一样“历史特产”。
好意外,突然“剩”下了
即使没有贫穷,剩下的还是不剩下的,还是一种天意,一切都不由人。
“三十男有房,二十奴有归,现代多离乱,婚姻多过期。”战争的意外因素往往导致无数剩男剩女。
另一个意外是中国特色。古制《礼记·内则》:“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这个“有故”特别是父母去世的时候,即使约会即将到来,也要推迟三年,因为丁忧三年是孝道,丁忧期间的婚姻或性交被认为是不孝的。如果皇帝想让官员在服役期间担任公职,那就是爱。因此,意外剩男剩女可以算是制度性剩男剩女。
假设在某种极端情况下,男女父母相继去世,订婚约的男女甚至可能一等十二年。
此外,民间也有很多男女已经订婚,但由于对方的原因,其余的案例突然被留下。元朝留下的一些文献讲述了这样的故事。到了元七年,经媒说她和一个男人订婚了,但是那个女人24岁了,对方没有结婚,她的家人愤怒地告诉了她。官方判决男家结案到30天必须结婚,否则女家不能结婚。这算是定妻不娶女为剩。
相反,也有女人反悔。到元六年八月,李仲和接受了三十五两、红花等订婚婚礼,将女丑哥聘为郭伯成的儿子驴儿,两年后,女家又接受了石姓家的15两笔钱,召入舍为婿。就这样,郭驴儿被子“剩”下一步,官家判女方离婚去郭家当媳妇。
这种民间故事因意外而在明清小说中大量存在,成为一些说书人的优秀材料。
政府安排,可靠吗?
除了那些独身主义者,大多数剩下的人仍然希望尽快结婚,过上正常的生活。
若遇上好皇帝,制度好,剩下的人的婚姻问题可由组织解决。比如晋武帝时,女子十七岁没结婚,地方官必须充当媒人,为女子找丈夫家。
唐太宗真是个好皇帝。贞观下诏两年:希望州县官员能解决普通人中没有婚姻的剩余问题。如果男女自由恋爱,官员不能阻止他们;鼓励20岁以上男性、15岁以上女性、妻丧达制后的男性和寡妇结婚;鼓励村里的富人因为贫穷付不起礼物和聘金。
他还将其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刺史、县令以下官员,如果能及时结婚,寡妇数量少,户口数量增加,进入考试。如导勤乖方,失去配偶,准户减少,以阶殿失去。”
假如仔细梳理,“组织”让剩男剩女告别单身,不是从人性出发,而是为了多一个人头,多一个人头税。
汉惠帝的旨意不是很明显吗?——“女性十五以上至三十不结婚,五算”。算了,是人头税,到了年龄不结婚就要交五倍的人头税。当然,一当五是划算的!
与之形成明显对比的是,那些老无所依赖的人“独”,王朝的t恤少得可怜。西汉是一个关心剩男剩女的朝代。然而,当陈谷烂在仓库里的文景盛世时,他并没有给他们发养老金。相反,武帝有七次,有底层生活经历的汉宣帝有十二次。孤寡老人要么一次得到两匹丝绸,要么絮三斤,米四石。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THE END0资讯
# 0资讯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0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