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同性恋是如何过性生活的


由于中国古代妇女长期处于各种礼教下的封闭生活中,富裕家庭的妇女大多仅限于女眷和女仆之间的活动。因此,女性同性恋现象在各个阶层都存在,有些是上流社会的精神同性恋,如小姐和女仆、女朋友等。
在明代作家李渔的剧本《怜香伴》中,描述了一个女同性恋的故事。它说的是少女石云头参庙,遇见一个聪明漂亮的女孩,叫语花。他们彼此相爱。石云向语花答应,要想尽一切办法让丈夫把她当妾,两人可以长期在一起,后来,果然如愿以偿。
在许多古代小说和历史书籍中,女性同性恋有容忍甚至欣赏的概念。人们认为女性同性恋是闺房里不可避免的习俗,只要不违反“男女之大防”,女人之间的爱情是无害的。还有,在《红楼梦》这样的古典精华中,也有很多同性恋的故事。
古代女性同性恋,也有性关系。互慰、手淫、口交等。《秘戏图考》中的一幅画“双头淫具”,它是一种由木头或象牙制成的带棱短棍,并用两条丝带系在里面。女人把这种淫秽的工具放在阴道里,用带子绑在身上,类似于男人的阴茎,让另一个女人得到性满足,通过摩擦得到快乐。
在《医心方》中,还提到了女性用来自慰的淫具。在他的《辍耕录》卷十中,明代作家陶宗仪描述了春药和女用淫具的植物:“鞑靼野马或与蛟龙交,遗精人地。久而久之,发起如笋,上丰下俭,鳞甲排,筋脉相连,形状绝异的男阴,名为锁阳。即肉从蓉等。或者说里妇之淫就合之,一得阳气,勃然怒长。土人挖掘,洗去皮,薄切晒干,充药,功力百倍于从蓉也。”
《金瓶梅》描述了一个女人用来自慰的东西——“勉铃”,即放人阴道内的空心银球。大多数女性同性恋都是手淫互慰,但也有一种叫做“磨镜”性行为,即两个女人互相摩擦阴核和阴唇。《秘戏图考》中有这样的画面和文字:“鱼唼式。让二女一仰—俯,互相拥抱,以为交接的状态。母户相合,自摩擦,鱼口自开,犹游鱼萍的形状……”
女性同性恋在下等妓女中也很受欢迎。“姐妹”生死并存,日夜相伴,也许是因为妓女长期卖淫,对男人的性交感到麻木,精神上也渴望同病相怜的温柔。
还有许多古代妇女与兽性交的记载,如清楚人获《坚虎续集》引《文海披沙》说:“磐石的妻子和狗交朋友。汉广川王裸宫人与交。灵帝在西园弄狗配人。真宁一妇与羊交。沛县磨妇与驴交。杜修妻薛氏与狗交。宋文帝时,吴兴孟慧度丫鬟与狗交。与鹅交的章安史悝jy女。突厥先人与狼交朋友。卫罗国女配英与凤交。陕石贩子与马交。宋王氏妇女与猴交。”
这本书还说:“临安有妇女和狗奸。京师有妇女和驴淫。荆楚妇女与狐交……天下之大,何必不呢?”
从古代的房书和色情小说中,很少有人记录男人在性交中虐待女人,有时还记录了性交中的一些情况“撕咬”“扭打”等等,也是男女同时有快感的。《金瓶梅》写道,为了提高性快感,男人如何在性交前把三个香码放在女人身上,一个在两个乳房,一个在肚子上,一个在阴阜上,然后点燃。但这是关于女性愿意这样做,并增加性快感,也许,这是女性性变态中的虐淫癖。
然而,女性虐待女性的例子很多,大多是嫉妒和报复情敌,满足自己的快感。
据《汉书》记载,广川王去有两个宠姬,名叫王昭平和王地余。当他生病时,一个叫昭信的姬照顾他,得到了宠爱。从那以后,昭信讨厌其他姬妃。她曾诽谤一位名叫望卿的姬,说她在画家面前赤身裸体,用鞭子打望卿,让诸姬用烧红的铁签烧她。望卿逃跑了,跳进井里自杀了。昭信让人把她拉上来,用棍子捅她的阴道,然后割下她的鼻子、舌头和嘴唇,煮她的尸体。昭信先后杀了十几个女人,还经常狂饮,使伎乐裸舞,这完全是一种变态的施虐淫癖。
清代小说《隔帘花影》也描述了一个 宋夫人发现丈夫在外面暗养了一对情妇。宋夫人带仆人去找女孩,带回家,让人剥掉女孩的衣服,裸露在大厅里,亲自用马鞭打女人浑身是血,剃了头发。宋夫人从施虐中感到性满足。
在古籍(尤其是野史、笔记、小说)中,女性受虐癖和施虐癖相当常见。许多害怕妻子的故事,描述“河东吼”等等,其实很多都是女性施虐淫癖的表现。
在色情小说类书中可以看到古代女性性性手段的异常现象。
比如《金瓶梅》中经常提到女人给男人口交,叫做“品箫”。还写着女人(如书中王六儿)喜欢肛门交和手淫:“原来女人有一个问题,但只要教男人做她的后庭花,在下面揉芯,否则,问什么不是身体。” “先让女人马伏在下面,活放在后庭花里,尽力硼二三百度,硼得屁股连声响亮,女人用手操着厌心,嘴里叫着‘达达’如流水。”
此外,《肉蒲团》等其他色情小说也经常提到女性喜肛交的例子。
然而,古代女性的性变态主要是由于心理异常和环境闭塞。女性对男性或女性的性虐待大多来自狭隘的心理,以免失去性对象。至于肛交等异常方式,也是出于性生活的刺激、求新或淫荡变异。尤其是同性恋,不得不说,这与中国女性特别被囚禁的偏见有很大关系,传统上将男女交往视为犯罪行为。
从上述各种性变态甚至最终同性恋的角度来看,其原因和表现都非常复杂。大多数王公贵族和达商富贾的性变态和同性恋都不算什么“恋”,但是一种淫乱,他们厌倦了玩异性,去玩同性。有些人的同性恋是完全的性变态;大多数人的同性恋来自一些心理变化、民间习俗和环境,他们是真实的“恋”,这是一种生活方式,这种感情和生活方式不是罪过!
对同性恋一概斥之为“淫乱”、“秽行”、“变态”是错误的!当然,如果全部加以肯定是不对的!这个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察古是为了知今,爷们,我老潘不是同性恋或性变态!但我也不歧视同性恋!我们探索古代怪异性生活的目的是解释现代社会的这种性现象。事实上,它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它的原因非常复杂。一些原因(如统治阶级的淫乱和性压迫)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而一些原因在现代和古代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这应该有助于我们研究和理解现代社会的同性恋和性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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